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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8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否则将被工商部门查处!

有北京的数码产品网店店主某某某,开始清仓销售所有产品,如果买家爽快,甚至可以让利15%降价销售。有另外一位某某某等,准备放弃网店开实体店了。

再看网店注册营业执照的烦琐程序:

一般来说,开网店的人都是在家里自己兼职做做的,所以户口必须由宅变商,单是这一步就能把人给繁死,为啥呢?不说到工商局登记这些步骤了,有一步是必要的,就是得取得所有邻居的同意,这您一天能办好么?花这么大力气去弄好工商执照花儿都谢了。难怪有卖家准备开实体店,多折腾。

有人说这是全国开始用法律规范网店的集结号,未必。

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后,营业单位的名称、经营范围、地点等在执照上列名的内容是不可轻易变更的,这就出现了个问题:

作为网店,经常要更换名称,比如我今天叫 猫猫的店,明天我改 -猫猫的店-,后天我跟潮流换成猫猫の窝。但是网店的名称作为营业单位的名称,是不可更改的,也就是说根据这个意见,注册之后你的店名叫什么就叫什么了,改不得了。

其次,网店是依附于网站生存的。有许多诸如淘宝一类的C2C网站给网络买卖提供交易平台,这样又涉及了这种平台的资格问题,当然淘宝不在北京这个意见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北京地区这样一个交易平台的关闭,网店失去了原有的“营业场所”,该怎么办?聪明的法学家们可以把卖家家庭住址作为注册的地址来规避这个问题。但是毫无疑问,网站才是网店的营业地址。

我个人认为现在对网店进行注册登记确实是为时过早。

丹宁勋爵在他的博客里写到了:

“毕竟从法律角度看,《意见》的地方性显然与互联网无地域、无国界特性存在根本冲 突!”

并提出“免费备案制”的解决方案。

免费备案制在中国的实践情况显然也不容乐观。

中国互联网采用免费备案制的一个先例就是网站ICP备案,每个服务器在中国境内的网站都必须到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登记备案,这个备案从填写完申请表格提交审核到通过审核提供备案审核号码以及审核文件下载需要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高三那年,因为这个备案就浪费了我一个月的时间,已经采用互联网计算机办公的政府部门审核一个简单的备案况且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实在令人难以相信需要去实体注册的网店能是个什么样的效率。并且那个所谓的需要放在网站根目录下的审核文件已经由官方在其首页说明完全是垃圾文件一个。

而对网店进行免费备案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在淘宝和QQ平台都开了一个同样名字同样帐号的网店我可能只需要备案一次?是有这种可能的,根据ICP备案的经验,可以提供多个网址进行备案。如果我这两个网店不同名字不同账号,是不是也就需要备案两次呢?备案会有效么?

- 对网店进行实体化,无疑是把网店拖入泥潭。

网店的高效便捷,会因为实体条件的诸多限制而化为乌有。

这是我的完全老百姓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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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