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刚好想到版权问题。知识产权法是用来保护智慧知识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同事是不是也悄悄的往另外一个方向发力:某些版权保护很容易陷入封闭的怪圈而影响总体的发展。
想到这个的原因来自youtube。Youtube自从与各大娱乐公司签订合约之后,只要是歌手的MV,甚至是用来当做视频背景的未授权音乐都不能由个人用户发布,比如你要看雷帝嘎嘎的扑克脸视频,你只能上LadygagaVEVO的频道里去看——当然演唱会一类的现场版用户还是可以上传的。公司做这样的限制的直接目的就是让用户只能到我公司的官方帐号,官方授权频道里看我公司的产品,这无可厚非。却直接摧毁了某些有趣的视频的出现:你再也不能随意恶搞雷帝嘎嘎了。
之后我登陆GOOGLE READER,发现阮一峰老湿碰巧也发了一篇 “UNIX版权史”(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0/03/unix_copyright_history.html)。阮老湿引用《UNIX编程艺术》中对于UNIX发展历史的介绍,说到:“AT&T与BSD之间的诉讼,是当代版权制度最恶劣的应用之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ATT以BSD中仅有的千分之一涉及原始UNIX的代码为藉口,起诉BSDi,在UNIX对ATT的盈利贡献忽略不计并在马上被出售给Novell的背景之下,这个损人不利己的案件使BSD的发展停滞了四年之久。Linux得以诞生,Windows得以发扬光大暂且不谈。一个大公司利用其版权优势直接摧毁了另外一个操作系统,人类的未来真的要由大公司的利益团体来操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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